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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合同價款要交稅嗎

需要交稅。在國家法律的規定中,交易是需要交稅的。取得合同價款是一種交易行爲,所以需要交稅。

取得合同價款要交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三十八條規定: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爲:

(一)採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爲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採取託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爲發出貨物並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

(三)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爲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爲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爲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爲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託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爲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爲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六)銷售應稅勞務,爲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爲,爲貨物移送的當天。

標籤:價款 交稅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