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離婚怎麼辦?
事實婚姻,說的簡單點就會指那些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如今,我國對事實婚姻的態度是採取區別對待。《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則按照事實婚姻處理,之後的就按照同居關係處理。那麼事實婚姻要是離婚的話,該如何處理呢?本站小編馬上爲你介紹。
事實婚姻如何離婚呢?
未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我們可以看出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同時具備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行爲始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所謂以夫妻名義,是指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同居雙方《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而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1、雙方自願結婚;
2、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方需達到22週歲,女方需達到20週歲;
3、男女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四)男女雙方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若辦理了結婚登記,當然不成立事實婚姻。
綜上可知,現在我國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這種說法,與之對應的應該是同居關係。而要是同居關係則沒有離婚這一說,因爲同居的男女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如果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則法院可以不受理。要是對同居期間財產、子女作出判決的話,則法院會按照婚姻法中的規定進行處理。
-
部隊申請離婚要走哪些程序呢
律師解析:具體的程序是,由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並符合《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
-
離婚要達到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1、夫妻雙方具有離婚自由。2、離婚的方式有兩種:①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②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
離婚不用協議書可以離嗎?
律師解析:沒有離婚協議書是可以離婚的,但是隻能透過訴訟離婚的方式,是不能協議離婚的。雙方協議離婚的,必須要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
-
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