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夫妻離婚房產按份分割可以嗎?

夫妻離婚房產按份分割可以嗎?

夫妻離婚房產按份分割可以嗎?

可以;

房屋按份共有是房屋共有的其中一種形式,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進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種,共有人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1、直接分割房屋

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能夠區分成彼此獨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對房屋按份額直接進行分割。如一棟三層樓的房屋,爲三個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層房屋的所有權。但由於整個房屋是連在一起的,有些屬於無法分割的部分,仍爲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

2、房屋作價補償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獨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權份額折成價款,由獨自取得所有權的人補償。

3、直接分割房屋與房屋作價補償相結合

這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對房屋進行直接分割時,由於房屋結構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無法按各自擁有的所有權份額比例分配,對部分所有權份額作價補償。如甲、乙按3:2的比例擁有一棟兩層樓的房屋,該房屋如分割成各佔一層時,則乙佔了甲的所有權份額,此時,就應作價由乙補償甲的所有權份額。二是三個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時,房屋由兩個以上的共有人補償其他共有人所佔份額的價款後,再按比例分割房屋。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棟房屋,房屋作價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補償丙、丁應占部份的所有權份額後,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變價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願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可把房屋出售,賣得的價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權份額進行分配。

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

1. 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的意願,但前提是該雙方的意願必須是真實的、合法的。在一方願意放棄全部或一部分財產權時,只要不危害國家、集體、社會和他人合法權益,應當允許。

2. 男女平等原則。

3. 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姦、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爲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當然,也應當保證有過錯方的基本生活。

4. 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照顧子女的利益,也是爲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需要。

5. 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從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發,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應該保障使其在分割後能充分發揮其效用,不降低其價值。對不能分割的,則應作價補償給對方。

6. 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進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的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應當依法收繳,不得進行分割。

具體的怎麼分割,一方分多少得根據雙方具體的財產情況來確定。

按份共有發房屋分配有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之間另有約定的情況

夫妻共同擁有的房產不以房產產權證登記爲準,而是以夫妻雙方是否對產權有書面協議約定爲準。比如說有的房產證上僅僅登記爲一方所有,但是房產是婚後取得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仍需要均分。但是雙方如果已經有書面約定明確該房屋的產權比例歸誰所有的,就要按照該夫妻約定來處理,而不是均分了。

2.如無其他約定的情況

在無其他約定的情況下房產是按照房產證約定的份額來分配的,但是共同還貸的部分任然屬於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離婚之後最大的問題就是夫妻的財產和房產的分割問題,對於財產好分,但對於房產,那麼就必須要雙方進行協商,誰得房產,得房產的一方就必須要補償現金給另一方,所以,財產分割一定要和平的解決才能不引起任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