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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一、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二、如何起訴離婚財產分割?

1、起草離婚起訴狀 ;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四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 訴訟;

8、法院作出判決。

標籤:離婚 分割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