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房屋租賃合同引發糾紛合同無效的責任要如何承擔
1、如果出租房屋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導致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出租人應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如果承租人未盡必要審覈義務,對於損失的產生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一般來講,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情況明知,對於合同無效所產生的損失,出租人應當承擔70%以上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主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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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臨時合同受法律保護。臨時合同儘管是雙方根據目前情況暫定的適用性合同,但根據相關合同法規定,只要合同是經過雙方協商共同簽訂,出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臨時合同,只要遵守誠信、公平、互利的原則,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他人利益,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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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要履行嗎?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後是否履行要看是否追認,因行爲人民事行爲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處於不確定狀態,有待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進行追認,追認之後即成爲有效合同則需要履行,不予追認則爲無效合同自始至終無效則不需要履行。效力待定合同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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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訴訟期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答:自知道訴訟權利之日起三年內。律師解析: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期限與訴訟時效相同,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三年內可起訴。而特殊合同糾紛,如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仲裁或者申請訴訟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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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經營範圍的合同是否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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