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勞動合同2022期限是多長時間?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爲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爲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爲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絕大多數都是由用人單位來決定,員工通常是被動接受的。第一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超過十年,避免在第二次簽訂時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些重要員工,簽訂較長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穩定員工隊伍。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
-
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
一、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集體合同訂立需要滿足的條件有:集體協商的內容、時間、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商定;集體成員意思表示真實;集體合同的期限爲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內,雙方代表可對集體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定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
一、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有以下幾種:(1)協商和解。協商解決是爭議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依法談判、磋商,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經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進雙方達成和解...
-
合同只能書面形式嗎
一般民事合同不是隻能書面形式,還可以採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勞動合同只能採用書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簽訂合同可以採用以下形式:1、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等,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2、口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