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
一、
集體合同訂立需要滿足的條件有:集體協商的內容、時間、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商定;集體成員意思表示真實;集體合同的期限爲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內,雙方代表可對集體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定其他條件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二、集體合同的違約責任應如何承擔
追究個人責任,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直接責任者個人有違法行爲,使集體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因廠長失職,拖延勞動保護設備改造計劃實施,釀成事故;二是已經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損失。直接責任者個人,可以是訂立集體合同的法人代表,如廠長(經理)、工會,也可以是集體合同的其他義務主體。追究直接責任人的經濟責任,有扣發工資、獎金,賠償部分經濟損失等;行政責任有給予警告、記過、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由於上級機關的過錯,造成集體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上級機關承擔責任。
集體合同規定違約責任的意義在於:
第一,能有效地預防違約行爲的發生。使當事人充分認識到,確定集體合同的內容必須慎重,履行集體合同的義務必須全面,這將對集體合同的全面履行產生積極意義。
第二,依照集體合同規定的處罰措施,可以藉助國家強制力保證這些措施的實施。對於因自己的過錯造成集體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當事人由有關部門追究責任,對於違約者是有效的法制教育,可避免違約行爲再次發生。
第三,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權利人受到侵害的權益得到補償。集體合同雖然只規定義務性條款,但一方當事人承擔的義務,也就是對方享有的權利。集體合同規定違約責任,有利於保護被侵犯權利人的利益。
三、訂立集團合同的原則
訂立集體合同,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第一,合法原則。訂立集體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爲,必須遵循合法原則。所謂合法,主要包括訂立程序和合同內容合法兩個方面。
集體合同訂立程序合法,是指當事人雙方在集體合同平等協商、簽字、登記等各個環節上,符合法律有關規定。
集體合同內容合法,是指集體合同的各項條款,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法律規定並不等於照搬法律規定,而是指集體合同的內容不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
訂立集體合同只有遵守合法原則,才能得到國家的認可,集體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當事人地位平等原則。集體合同當事人,不論是公有制企業還是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在簽訂集體合同的過程中,都處於平等的地位,而不存在隸屬關係。
第三,協商一致原則。集體合同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達成的協議。協商是我國處理勞動關係的重要方式,也是簽訂集體合同的基礎。當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應申請當地政府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第四,當事人義務對等原則。集體合同當事人雙方所承擔的義務,不論是企業的義務,還是工會及全體職工的義務,都表現爲對等原則,即一方在從對方履行義務中得到利益的同時,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上文是對”“的資訊介紹。綜上所述,集體合同需要用人單位與單位職工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簽訂,並透過職工大會以及勞動部門的審查透過後生效。希望透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爲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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