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原因
破產清算8.99K
在同一財產之上不能同時並存兩種性質衝突的執行程序,在破產程序啓動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其他執行程序應當中止。《企業破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破產原因即破產界限的規定爲: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
退夥人與合夥企業債務怎樣分割
律師解析: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夥後還要承擔對合夥的債務,並且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夥人退出合夥時未按約定分擔或合理分擔合夥債務的,退夥人對原合夥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夥人已分擔合夥債務的,對其參加合夥期間的全部債務仍付連帶責任。...
-
破產清算企業託管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透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
-
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清算期間,公司法人人格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清理債權債務的職權亦歸於清算組進行,爲防止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公司已解散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解決債權、債務;在申報債權期間,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因此,所以,公司在清算期間只能開展與清算有關的...
-
公司解散股東員工賠償是怎樣的
具體賠償的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