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員工安置流程
公司以解散爲由解除勞動關係,應該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勞動者,並且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爲經濟補償。如果未書面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多付一個月工資作爲代通知金。如果公司在解散前,並未提前通知員工,從而給員工造成損失的,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補償金及代通知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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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法解散適用條件是什麼
公司法關於司法解散公司的條件規定,一般認爲有如下四個條件:一是請求的主體須爲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二是公司必須陷入僵局,即客觀上存在經營管理的嚴重困難情形。三是公司僵局的繼續存在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四是公司僵局不能透過其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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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三個月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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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註銷有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公司法規定,企業註銷流程有:1、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2、清算公司債權、債務;3、清算結束後,製作清算報告,並報股東會、人民法院確認;4、申請註銷登記;5、覈准註銷公司登記,收繳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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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銷流程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註銷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後,方能辦理註銷登記,公告終止公司。1、依法成立清算組;2、公告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