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是什麼
隱名股東,是指處於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等法律檔案中並不顯現其名字的投資人,對應的是顯名股東。
顯名股東實際上是隱名股東的代持人,顯名股東在公司的權利實際效果都都歸於隱名股東。因隱名股東爲實際出資人,根據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的協議,投資收益應當歸隱名股東所有。司法解釋據此明確投資收益的歸屬,並強調名義股東以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爲由否認隱名股東權益的,法院不予支援。
一方面爲防範名義股東侵害隱名股東權益,另一方面考慮到公司穩定性及公司與股東利益,在爲隱名股東“正名”的問題上,司法解釋(三)採折中態度,規定滿足一定條件隱名股東可以顯名:隱名股東應經公司其他股東(不包括名義股東在內)過半數同意,方可請求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公司成立前發生的費用誰承擔
公司成立前期費用股東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平均承擔。公司法對於股份公司發起成立的費用作了約定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
-
分公司負責人承擔責任
分公司負責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對外承擔責任,只是相當於總公司一個部門。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公司的財產是總公司的一部分,其只有經營使用權,在當事人只選擇分公司作爲被...
-
股東可以起訴公司嗎
當然是可以的。股東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起訴公司。我國新《公司法》規定:董事、進階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
-
註銷個體營業執照
去國地稅把稅務登記證註銷。需要的材料有: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2.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在工商所領取);3.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登記證註銷證明;4.經營者身份證複印件,經營者不能到場的提供委託書以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