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廣物業管理有限責任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爲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衆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涉案小區會產生示範效應,處理不當將直接影響社區穩定,給案件審理帶來較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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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物業管理法律責任是指由於違反物業管理法律規範行爲而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國家工作人員、公民或法人拒不執行法律義務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爲,並具備違法行爲的構成要素,便應承擔這種違法行爲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也就是說,只要滿足違法行爲的構成要素就構成了物業管理法律責任。那物業管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呢?
物業管理中違法行爲具體種類很多,涉及諸如民事違約責任、民事侵權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等不同種類的物業管理法律責任,其具體的構成要件也各有一定差異。在一般情況下,法律責任的歸責條件由下列四要素構成:
(一)行爲違法。
法律責任一般是由違法行爲的發生而引起的,因此,違法本身的構成條件,自然應當成爲法律責任構成的基礎和必要的前提條件。
(二)損害結果。
損害是指給被侵害方造成的利益損失和傷害。損害的形式主要有人身的損害、財產的損害、精神的損害和其他利益方面的損害。損害的範圍包括直接實際損害和喪失預期可得利益的間接損害。行爲具有一定程度的社會危害性,給社會特定利益關係造成了危險或損害,並且危害結果達到了法律規定應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程度,是構成物業管理法律責任的一個必要條件。在有些法律責任中,損害結果不是必要要素。
(三)因果聯繫。
違法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應當存在因果聯繫。法律上的因果聯繫不是一般的因果關係,而是指某種事實上的行爲與特定損害結果之間的必然聯繫。如果某項損害結果不是因某人的行爲所必然引起的,則該行爲人就不對該項結果負責。由於行爲與結果之間的聯繫多種多樣,有必然聯繫和偶然聯繫、直接聯繫和間接聯繫之分,有一果多因和一因多果之分;因此在把物業管理法律責任歸於某一違法行爲時,必須搞清楚違法行爲與特定的損告結果之間的聯繫,這對於行爲定性、確定法律責任種類和大小具有重大影響。
(四)行爲人心理主觀過錯狀態。
過錯是指行爲人實施行爲時對自己的違法行爲及其後果的一種心理認識狀態,分爲故意和過失兩種表現形式。直接和間接故意的違法行爲應負法律責任,重大過失的違法行爲一般要負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在法律有明文規定下才須負刑事責任。對物業管理中的民事侵權行爲、行政違法行爲和刑事違法行爲的歸責,大多數是採取過錯責任歸責原則。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購房者會在購房之前,和物業管理達成協議,用約定的形式,固定物業管理者和住戶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就是說,物業管理的責任常常是法定責任與約定責任結合。另外,技術規範所確定的責任份額大。這些技術問題,有的是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也有的是物業管理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技術要求或標準。這些技術標準、規範、要求成了確定物業管理法律責任的重要且大量的依據。最後,物業管理法律責任的種類繁多,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而且,這些責任在一項物業管理的違法行爲中往往會合並存在,出現法律責任複合的現象。
肯定是需要先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而在物業費的收取上面,其實針對不同資質的物業公司,具體的收費標準是不一樣。而作爲小區物業公司,除了要保持小區的衛生環境外,還對小區的公共設施、安全負有一定的維護、保護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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