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被盜物業要賠償嗎?
物業管理公司其實對整個小區的安全有一定的責任,而這裏的安全就包括了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畢竟這是在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但有些小區物業可以說是一點都不負責任,完全沒有起到作用,任由小偷隨意盜竊業主的財物。那一般業主被盜物業要賠償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業主被盜物業要賠償嗎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公司一般對物業管理的公共秩序、環境衛生、綠化等事項提供協助管理或服務,其提供的是小區物業的公共服務。因此對業主家中的財物安全,需經業主與物業公司協商在物業服務合同中予以特別約定。如無特別約定,則結合實際情況考慮物業服務公司在提供物業服務中是否存在過錯,物業公司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業主家裏被盜物業該怎麼賠償
出現被盜情況,業主不要破壞被盜現場,第一時間應該是選擇報警,然後再找物業管理了解情況。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有關於這方面的規定,那麼物業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就要詳細分析物業公司在財產丟失過程中存在的過錯。如果主要責任在於物業公司,那麼也需要進行賠償。
第一,要看物業公司在被盜事件中盡沒盡安全防範義務。物業公司承擔的安全防範義務是有限的,僅指一般意義上的防範。如設定門崗、門禁、外來人員或車輛登記、日常巡邏、監控維護等。物業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幾點,比如各崗位都有正常工作記錄等,那就是盡到了安全防範義務。或雖然有一項或幾項沒做到,但與業主被盜沒有關係,也算盡到安全防範義務。此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無責任。
如果是由於物業不履行義務導致業主被盜,比如攝象頭損壞長時間未修(注意是長時間)、門崗登記制度不利、巡邏不利之類的事情,導致業主被盜,物業需承擔一定的責任(目前已有相關判例)。
第二,看業主與物業管理方之間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承擔業主被盜的安全防範責任的話,那麼由物業承擔。
實踐中業主財物被盜的原因有很多,但不見得物業在其中都是具有過錯的,所以業主被盜物業要賠償嗎?就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來分析處理,要是物業在提供物管服務的過程中並不存在過錯,自然業主出現被盜的情況,那麼物業也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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