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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何約定承租人裝修補償

合同如何約定承租人裝修補償
律師解析:合同約定承租人裝修補償應當約定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同意的範圍內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和改善,超出同意範圍進行裝修的,出租人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承租人實施裝修時出租人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押金,造成損害的可以押金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抵押人,債權人爲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爲抵押財產。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