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對租賃合同期限規定是多久?
一、民法對租賃合同期限規定是多久?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爲20年。
相關知識補充:
①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並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
②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③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並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二、租賃合同的特徵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徵。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着對價關係,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爲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賃合同的種類
根據租賃物的不同,租賃可以劃分爲動產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動產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等。
根據法律對租賃是否具有特殊的規定,可以將租賃劃分爲一般租賃和特殊租賃。特殊租賃是相對於一般租賃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別要求的租賃,例如。房地產管理法律對房地產的租賃、海商法對船舶的租賃以及航空法對航空器的租賃等都有特殊的規定。
根據租賃合同是否確定期限,可以劃分爲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間,沒有約定租賃期間的則爲不定期租賃。對於不定期租賃,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依自己的意願隨時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應預先通知對方。但是,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間,租賃期間都受20年法定期間的限制。
綜合上面所說的,租賃合同一般是針對於租房者纔會進行簽訂的,而且此合同也是有時間限制的,在協商的時候就不能超過最高的年限,所以,合同的條款雙方一定要看清楚,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和利益不受到傷害。
-
租房合同代理人籤的是否有效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租房合同代理人經授權籤的有效。當事人授權第三人代簽的、或當事人雖不知情但事後仍對該合同進行追認的,代簽的租房合同應當認定爲有效;第三人未經當事人的授權用其名義代簽合同,代簽的租房合同對當事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使...
-
意外造成他人死亡可以懲罰嗎
律師解析:違法建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處理如下: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違法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房屋應當予以返還,同時酌情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應當認可之前的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
-
疫情期間租房合同沒到期不想租了怎樣辦
律師解析:疫情期間租房合同沒到期不想租了的處理方式分別有:1、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進行協商,提前解除租賃合同;2、疫情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通知或者請求法院解除租賃合同;3、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租賃的方式等。如果房東沒有違約,那麼解除合同需要按合同支付賠...
-
租房沒簽合同交了押金能退嗎
律師解析:租房沒簽合同交了押金承租人不存在違約情形的能退,承租人違約的、造成房屋及室內設施財產損失的押金一般不能退。租房押金是承租人存放在出租人處保證自己的行爲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的費用,雙方法律關係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後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