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安置房產權性質是什麼,有哪些相關政策
定向安置房是在住戶自己房屋被政府徵用,政府給被徵用住戶建造的用來保障住戶的居住權的一種補救措施。定向安置房不同於一般的商品房,其買賣受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雙層約束。那麼,定向安置房產權性質是什麼?下面小編將帶來相關的介紹。
一、定向安置房產權性質是什麼
定向安置房產權性質定性爲經濟適用房,但不受普通經適房“五年內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購買人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定向安置房主要採用兩種方式管理,一是按照經適房產權管理,一是按照限價房產權管理,均不受“購買5年才能上市交易”這一條件限制。
所謂定向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定向,而安置給被定向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爲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向安置房政策有哪些?
政策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且用於安置疏解居民的對接安置房,產權性質爲經適房產權。但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經適房交易限制。普通經適房購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的按“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的政策補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補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價差的70%。安置房的交易時間則不限,只需由購買人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即可。
1、定向拆遷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劃撥、規定費用減免等有關的政策,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具體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對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遷戶的,也包括有徵拆遷房屋的農戶。
2、若有因爲重大市政工程的動遷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則按照有關的規定,被安置人是因此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那麼房屋的產權就屬於其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地進行上市交易。
3、是因爲房產開發等的因素而被迫要動拆遷的,則動拆遷公司會透過其他途徑安置或者爲安置人代理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那麼這類商品房與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沒有什麼區別的,也是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這種是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4、“三定三限”的定向安置房其產權性質是界定爲普通商品房,這種安置房上市交易比照兩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機制的有關規定來辦理。
定向安置房保障了住戶的居住權,對於定向安置房產權性質是什麼?要因情況而定,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定性爲商品房,但又有所不同,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建造的,則與商品房並無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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