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二手房子原房子不給過戶怎麼辦
一、買的二手房子原房子不給過戶怎麼辦
房東不配合過戶,買家可以憑買賣合同到法院依法起訴房東維權。勝訴後,買家可以持法院判決書到法院執行庭申請開具協助執行公函,然後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單方過戶住房。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三十五條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二、是否可以強制過戶
法院做出判決後義務人拒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根據法律,您的房屋轉讓協議是有效的,您可以據此追究原房東的法律責任。但是,這裏要注意的是,按照《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房屋權轉讓除簽訂轉讓協議外,還應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轉讓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之後,房屋所有權方轉移。因此,由於你所購房屋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該房屋所有權仍然屬於原房東。
如果原房東現在還未將該房再次轉讓並辦理過戶手續,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5條“財產所有權尚未按原協議轉移,一方反悔並無正當理由,協議又能夠履行的,應當繼續履行”之規定,你可以要求或者透過法院判令他繼續履行;但是,如果他已經將房屋轉讓給他人並辦理了轉讓登記手續,按照85條的規定“如果協議不能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您可以依據該條,要求原房東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您的損失。
人民法院進行裁定判決之後,房東還是不辦理過戶的,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強制執行,房東如果惡劣的情況下,不但要把房子進行過會給購買者,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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