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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怎麼處理毀約問題?

二手房交易中,怎麼處理毀約問題?

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都有可能存在毀約的情形。有買房者反悔,不想賣方的情況,也有買房者反悔,不想買房的情況。那麼,二手房交易中,怎麼處理毀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怎麼處理二手房交易的毀約問題?怎麼才能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了產買賣合同後,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即可透過法律程序,將對方告進法院,按照合同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賣方不賣了,是否僅僅給付了違約金了事?如果買方反悔不買了,而賣方卻以更高的價格出售了房屋,買方是否可以因此而不付違約金?這裏我們選取的兩則案例,可以給已經簽訂了買賣合同,卻遭遇對方反悔者參考。賣房反悔豈是違約金能搪塞?

買房人許先生支付了購房款32.4萬元之後,賣房者方先生夫婦在取得了房產權證後,卻不願再履行雙方所籤的房屋買賣合同。面對法庭的開庭審理,方先生對自己的違約行爲,只表示願意給付違約金來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近日法院的判決,卻使得方先生夫妻大跌眼鏡,雙方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仍需繼續履行

今年1月下旬,經房屋中介商介紹,方先生夫婦與許先生簽署了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方先生夫婦把自己名下鳳陽路某號一套房屋,以人民幣108萬元的價款,轉讓給許先生。付款方式是在簽約的當日,許先生支付部分房款,爲保障交易的安全,方先生夫婦同意將上述房款暫存於中介公司,同時方先生夫婦也將該房地產權證原件及相關交易資料交給中介公司。在中介公司查詢該房屋無查封狀況後,3日內由中介公司把錢款無息轉交給方先生夫婦。許先生應在15日內支付房款32.4萬元,餘款由許先生辦理購房貸款手續後,由銀行劃入方先生帳戶。雙方還約定若方先生夫婦反悔,應向許先生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已付款日萬分之五計算。若方先生夫婦逾期超過15日,仍未交付房地產權證及資料的,許先生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方先生夫婦,由方先生夫婦賠償房價總價款的10%。今年2月10日前,許先生分兩次支付了共計32.4萬元,由中介公司轉交給了方先生夫婦,但方先生夫婦卻沒有把房地產權證交到中介公司,經許先生催辦後,方先生夫婦表示要反悔,不願再履行原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引起許先生不滿向法院起訴,要求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繼續履行。他說,方先生夫婦已收到自己支付的房款32.4萬元,卻在沒有理由情況下拒絕履行合同,違反了誠信原則,毀約是故意行爲,理應承擔民事責任。方先生夫婦提出願意承擔違約金來解除合同是無法律根據的,因爲這是合同賦予自己的權利,方先生夫婦無權享受。方先生夫婦辯稱,雙方合同簽訂後,房屋並未轉交給對方。根據雙方的約定,自己可以退回已收的房款,並付給對方違約金作補償。所以對方只有對違約金、賠償金的請求權。

作爲方先生夫婦不履行交付房屋義務,應承擔哪種民事責任?

法院認爲,簽訂的房地產房屋買賣合同,屬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現方先生夫婦不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義務,屬於違約行爲。而許先生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行使解除權,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權,而要求方先生夫婦繼續履行合同,這是合同賦予許先生的權利。遂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繼續履行,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點評:在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主動毀約時,如果買方認爲仍然需要履約,法律是支援買方的。對賣方來說,違約金賠償絕對不是可以敷衍過去的二手房交易賣方毀約 法律支援買方履行合同 二手房交易賣方毀約 法律支援買方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