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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北京

法律1.92W
高溫補貼北京
高溫補貼北京
對於這個問題,解答如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北京高溫補貼標準:

目前,北京市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標準是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

在33攝氏度(含33攝氏度)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標準,是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北京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段爲:

6月至8月。

相關法律知識:

我國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頒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爲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中暑作爲國家法定職業病,要想認定爲工傷必須憑職業病鑑定機構開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局提請工傷認定。

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職業病要認定爲工傷,必須經具有診斷、鑑定職業病資質的醫療機構作出職業病結論。

例如北京市相關部門表示,對於中暑的勞動者,需要經過本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的鑑定,並得到工傷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鑑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