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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退員工規範步驟是什麼?

一、試用期辭退員工規範步驟是什麼?

試用期辭退員工規範步驟是什麼?

1.需要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並且告知辭退的理由。

2.談話要婉轉,不要引起勞動糾紛。

3.辦理公司內部的離職手續,解除勞動合同,終止保險公積金等。

4.如果公司需要留檔就需要填寫。

5.工作交接是必須的,關鍵還是看公司的具體要求。

試用期內辭退員工的,用人單位要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員工有違法犯罪或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如果無法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不能辭退員工。

辭退員工後,要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依法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僱員工的條件和程序都相對簡單,只要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一經證實後,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既無須提前通知,也不必給予經濟補償。

二、員工試用期的法定標準是什麼?

在合理的試用期範圍內,用人單位可以自由與勞動者透過協商確定試用期,但是試用期的約定並不是隨意的,由於試用期的勞動者會因爲用人單位的節約成本等行爲享受不到相關的一些福利待遇,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試用期時間。

① 勞動合同簽訂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② 勞動合同簽訂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③ 三年以上固定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注意:試用期的時間也是計算在勞動合同之內的,在計算工齡時應當將試用期的時間也包括在內。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超過了法定的試用期標準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爲,勞動者的試用期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原則上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時間也需要計算在勞動合同中。在試用期內,員工享受正常勞動福利待遇,如公司依法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帶薪休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