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何规定?
一、建筑工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何规定?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赔偿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所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地干活的时候死亡如果经认定构成工伤应当,满足工伤认定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要素,即工人在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此外由于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也可以认定工伤,但是如果已经下班在洗澡休息中突发意外死亡情形,不能够认定属于工伤。
-
发生工伤单位如何申报,对工伤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发生工伤单位如何申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工伤发生30天内申报工伤,申请时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等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
申报工伤过时效如何处理,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一、申报工伤过时效如何处理申报工伤超过时效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
工伤医疗期间享受怎样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伤医疗期间享受怎样的工资福利待遇(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
-
工伤拖时间太久没有认定怎么办
一、工伤拖时间太久没有认定怎么办工伤认定时间拖太久,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可以提起人身侵权诉讼,请求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