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参考如下:
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
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
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步上调,新标准:
一类地区18.5元,增加1.5元;
二类地区16.5元,增加1元;
三类地区14.5元,增加1元。
苏州全域都属于一类地区,那么就意味着从2018年8月1日起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江苏省一类地区标准2020元/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生育保险失业怎么办理
律师解析:生育待遇申请流程1、办理失业证;2、尽快前往社保分局申请失业保险待遇。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回社保分局报销。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或者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以外的,则需要视情况是否能申领未就业配偶的的...
-
公司员工的工资是怎样制定的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时可以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法律依据:《中...
-
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能咋样办
律师解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话,则按1年计算,在时间上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
在酒店上班没签合同被辞退了如何赔偿
律师解答:按工作年限。律师解析:按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