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违约协商纪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一、 施工合同违约协商纪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施工合同违约协商记录是可以作为相关的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的。
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合同纠纷有哪几种种类的?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主要种类:
(1)、合同效力纠纷
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2.有效合同纠纷,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2)、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
1.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2. 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3)、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
(4)、有无名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合同法具体规定名称的合同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则为无名合同。
(5)、标准和非标准合同纠纷除上述五种划分合同纠纷的方法外,还有从其他角度进行划分的,如可划分为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变更纠纷、合同转让纠纷、合同终止纠纷等等。
施工合同的违约协商记录是可以当做证据的,并且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还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主体的等级资料以及相关的身份证明资料等等。合同纠纷有无效合同纠纷、有效合同纠纷、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有无名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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