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赔偿明细
江苏省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
沈阳公积金利率表
求住房公积金利率表?现在的行情如何最新住房贷款利率表一览,2016年交行住房贷款利率表调整项目年利率%一、短期贷款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4.35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4.35二、中长期贷款一至三年(含三年)4.75三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三、贴现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
-
刑法三百五十九
建筑装修承包合同范本谁有你好请问要查询的是哪个行业的啊,注册商标需要提供具体的产品以及商标的名字,同类产品中如果有人注册了这个商标,那咱们就不能注册了,同类产品中如果没有人注册,那我们就可以注册了!!!谢谢希望可以帮到你山东华典商标!!!!!...
-
关于农民土地的纠纷
关于土地确权的农民纠纷关于土地确权的农民纠纷办法: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医疗人民调解委员会能不能公正处理医疗纠纷1、能的!要相信医疗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与调节能力2、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有着科学、人性、公平性的专业步骤①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