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司法解释
军人违反职责罪2.62W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七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案(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凡涉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的,应予立案。
《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
遗弃伤病军人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四百四十四条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本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规定的“故意遗弃”,是指行为人明知有伤病军人而不予抢救,弃置不顾的行为。...
-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军队医务人员,一般是负有救护治疗职责的军职人员。法律对本罪的犯罪主体并没有直接作出明文规定,但规定了“在救护治疗职位上”。这一规定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从身份上看,行为人应是医务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被委派从事医务工作的人员;二是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