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 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 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 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六) 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七) 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八) 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 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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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量刑标准
1、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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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十一条之一:[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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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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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认定
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