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与违约金合同中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一、借款与违约金合同中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违约的,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已经能够补偿逾期还款而产生的损失,出借人就不能再主张利息。
《民法典》第585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特征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在审判实务中大量存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有其特殊性:
(1)表现在主体上,通常有两种倾向,一种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可能是亲属、朋友,也可能是同事、同学等等,一般出借人出于帮助的心理。一种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不认识,通过中间人介绍借款,出借人一般出于牟利的心理。
(2)表现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规范性,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或者连借据也没有,只能提供见证人。
(3)表现在借款的约定上,显现出随意性,或者没有利息的约定,或者没有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方面的约定
商业银行借贷给企业或个人,一般都是要求其提供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等,保证应当注意保证期限。按照《民法典》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因此,如果他们作为保证人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当然合同无效,但并不等于不承担任何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效规定,债权人如果未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就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的特征包括主体上的特征,借款的形式上的特征还有借款的约定的特征,借款合同的违约金可以约定,同时可以约定借款合同违约金的损失的计算方法,但是不能同时约定利息。
-
强迫转让债权借条有效吗?
一、强迫转让债权借条有效吗?无效,要是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逼迫另一方写下借条或者在事先写好的借条上面签字,这种情况下该借条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借条。在进行了债权转让之后一般不需要重新写借条,需...
-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还需还钱么
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还需还钱么需要。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
-
担保人已还钱还能起诉吗?
一、担保人已还钱还能起诉吗?1、担保人已还钱还能起诉,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但是担保人要不要还钱还得看情况。要看担保人是做的哪种担保。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还是一般保证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相当于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当然可以要...
-
债权是怎么分类的
1.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债权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2.根据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债权分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3.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债权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