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一、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欠款催收函,债务人虽已签收但未在欠款催收函上签字的,仅表示其收到该欠款催收函,不能发生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法律后果。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该批复确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在债权人催款通知单签章(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即认为债务人的签章行为是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意指:
(1)债权人发给债务人的催款通知单有明确催收到期欠款的内容;
(2)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而非仅签收了催款通知单;
(3)债务人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主观愿望或客观行为。而债权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向债务人发出欠款催收函,债务人虽已签收但未在欠款催收函上签字的,仅表示其收到该欠款催收函,并无其他任何法律意义。
与上述批复中的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完全不同,不能推定为债务人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法律后果。
三、诉讼时效的特征:
(1) 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 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 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 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再在催款函签字仅仅是表示其收到了欠款的催收函,但并不能表示对原物进行重新确认,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在诉讼期间内债权人的义务,就无法得到适宜的保障,因此,最好是在诉讼时效的生肖阶段进行催款。
-
如果欠钱不还如何办?
律师解析:债权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的,还可以选择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
-
某某街道办事处与吴X不当得利纠纷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宁0202民初1811号原告: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杨XX,系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高亮,宁XX律师。被告:吴X。原告石...
-
债务人失踪后能怎么讨回债务
律师解答:有不同办法讨回债务。律师解析: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债权:(1)、债务人失踪2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确定财产代管人后,向财产代管人追讨债权。(2)、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如果债务人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欠下巨额债务暂时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1、欠钱还不起的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约定还款的期限。如果是法院的执行款,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申请进行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约定不明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