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过失医疗事故责任主体是谁?
若村卫生室属于乡镇卫生院的部门或科室,则由乡镇卫生院承担责任。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二、医疗事故争议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是在村卫生室发生的医疗事故,是谁造成的后果,医务人员可以承担,也可以是村卫生室归属于乡镇卫生院,就有可能是乡镇卫生院承担了,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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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医疗事故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析:严重医疗事故处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发生严重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3、赔偿数额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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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需要盖章吗?
律师解析:门诊病历不需要盖章。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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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如何处置医疗事故
律师解答: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报告。律师解析:第一,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会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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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证据鉴定的主体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