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
一、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如何规定
根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怎么认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1、本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界限
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是为了出卖而收买, "收买"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便将被害妇女、儿童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或者虽然不是为了出卖而收买,但是收买后又出卖的,也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2、本罪与本罪转化罪或者数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下列行为的,应依照本法转化犯的规定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 。
三、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转化情况
另外对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并犯有下列罪行的,一般也依照本法转化犯的规定处罚:
(3)明知被拐卖妇女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
(4)与被收买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奸淫幼女罪(现已并入强奸罪)的。
有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的,应当按照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和(或)故意伤害罪和(或)侮辱罪数罪并罚。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即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并没有强迫其与自己共同生活,当被买妇女要返回原居住地时,行为人未强行阻碍。
(2)被买妇女与收买人已经成婚,并愿意留在当地与收买人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对收买人应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这里的不阻碍对被买儿童解救,是指当被害人的家属或有关组织或部门得知被买儿童下落,前去领回被买儿童时,行为人没有强行阻拦。
由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属于行为犯,因此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就应该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另一方面,本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之间也存在一些相似的地方,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其实也可以当做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其中的一个环节。按照规定,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后,若不阻碍对其的解救,那么在处罚的时候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
损害人财产罪立案标准2022
律师解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
-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属特殊主体,只限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客观上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造成较大损失...
-
哪些人不得担任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律师解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立案标准是: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收基本农田,10亩以上;2、非法批准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3、非法批准征收其他土地,50亩以上;4、其他等等。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