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是:
一、执行死刑应当公布。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
二、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当记明执行的具体情况。
三、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其家属认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如何规定?
律师解析: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是这样规定的: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予以核准。2、高级人民法院对于需要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3、报请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一案一报。共同犯...
-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能怎么样办
律师解答:撤销缓刑,再作判决。律师解析: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依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2、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
-
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
不适用死刑的主体包括: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
抢劫的结果加重犯如何处罚
律师解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律师解析:会在法定刑内加重处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怎么处罚根据情节而定。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