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将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一进行比对的,如果同时满足构成要件的内容,那就可以认定构成该罪。在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就包括了客体,那大家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本站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信用卡诈骗包含哪些行为
二、哪些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的真实信息进行复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输入虚假信息等。另外,还有一些行为也属于伪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涂改、变造等。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信用卡章程,可以导致信用卡作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信用卡超过有效期限而自动失效;第二,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停止使用交回原发卡银行而失效;第三,因信用卡挂失而失效。无论是持卡人还是非持卡人,明知是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论处。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仅指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而不包括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而冒用的,应属于使用伪造的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行为。
(四)恶意透支
所谓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它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资信基础之上,因此,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通过对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我们清楚的知道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就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其实是比较多的,具体有上述四种,针对不同的行为,其实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都还有一定的差异。
-
诈骗立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1.满足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诈骗立案金额起点为三千元;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3、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
-
诈骗罪法院会受理吗?
律师解析: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报案,受理后会移交公安处理。诈骗罪是公诉案件,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报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
集资诈骗该怎么样惩罚
律师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如果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
-
帮别人贷款构成诈骗不?
律师解析:帮别人贷款构成诈骗与否看实际情况。1、帮他人贷款时,如果对方有诈骗行为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2、使用欺诈的手段帮助他人骗取贷款,涉嫌骗取贷款罪,这项罪名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