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应该如何进行
一、法庭调查应该如何进行
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调查后,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原告简要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书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中的请求和理由作出承认或者否定的答辩,对双方确认的事实,应当记入笔录,法庭无须再作调查。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法庭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陈述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
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质证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阶段的重要环节。
它是指在法庭审理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组织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活动。人与被告进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
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具体规定如下: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质证
律师解析:1、当事人及代理人,收到对方的证据后,应当紧密沟通,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认真分析,形成基本的质证观点。2、要逐一对对方的证据提出的质证意见,形成文字,类似于我们的证据清单一样,以便开庭过程中有所准备,在庭审后可以根据庭审情况的变...
-
民事诉讼法中不需要质证的情况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中不需要质证的情况有哪些?(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
-
施工纠纷证据怎么收集
律师解析:凡是能证明是对方责任的证据都可以收集: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3、各种会议纪要;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