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是否可以调解?
一、确认之诉是否可以调解?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之诉是属于特殊的民事诉讼,确认之诉是不能进行调解的。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合同确认之诉诉讼费怎么收取
确认合同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确认为非财产案件,按件数收费
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在实例中常见的有合同效力确认之诉,为数并不少。碰到这种案件,一般法院都是按合同金额收取诉讼费,也就是按照新《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3条之规定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的。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案件不应按财产案件收费,应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按件数收费,而不能以合同之标的以财产案件收费。理由如下:
第一、合同效力案件不一定涉及给付内容,如原告认为被告与他人签定的合同侵犯了原告的权利,要求法院确认被告与他人签定的合同无效。诉讼费收取是以诉讼标的为基础。单独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是确认之诉中债权的确认,其诉讼标的是合同行为的效力,而不是财产给付之诉,双方争议的标的,并非财产利益的增减,而是民事行为是否合法;
第二、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但这是合同无效所带来的后果,其请求权属于当事人之独立的诉讼权利,即应当由当事人自主,法院不得主动判决。当事人究竟要对方返还多少,赔偿多少,或者根本不要求返还和赔偿,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院只能遵守不告不理的原则;
第三、如果合同无效的后果不属于当事人之自治的权利,必须由法院主动予以判决,仍不能将合同之标的等同于诉讼标的收取诉讼费。因为合同之标的有尚未实现者,合同无效也不存在可得的利益的赔偿。所以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只能以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主张的返还财产数额和赔偿实际损失数额计算,或者以法院判断之合同已经履行而有待恢复原状的财产数额部分计算,而不应当按照合同本身的标的计算。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认之诉是属于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指的是确定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成立或者不成立而提起的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可以庭外进行调解,也可以庭内进行调解。
-
恢复执行材料包括什么?
一、恢复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1、申请恢复执行书。当事人基本信息完整、执行请求明确、具体。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正确。(对被执行人信息尽量提供)。2、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1)单位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应加盖该...
-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如何计算呢
律师解析:判决生效的十天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计算十天。民事诉讼的判决书的上诉期是十五天,裁定书的上诉期是十天;刑事诉讼的判决的上诉期是十天,裁定是五天。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
-
开庭当天判刑就直接坐牢吗
是的。一般在开庭后,法院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院宣判也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
-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么?
一、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么?1、需要,申请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