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免责协议中的理由包括什么?
一、高空坠物免责协议中的理由包括什么?
《民法典》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二、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这正是《民法典》第1254条所体现的精神内涵,同时也提供了责任分配的依据。
如果在高层建筑随意抛掷杂物,都会给楼下的行人以及物品造成严重的伤害,所以我国也是指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因为高空坠物造成他人受伤时,可能造成伤害的侵权人需要共同承当赔偿责任,所以我们也要定期的检查户外的悬挂物是否合格以及提高自身的素质避免高空坠物。
-
小区业主高空坠物应负责的法律具体是哪些?
一、小区业主高空抛物应负责的法律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
-
他人高空坠物是什么责任
一、他人高空坠物是什么责任高空坠物涉及到的是侵权责任。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
-
高空坠物,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因高空抛物造成的人身、财物伤害事件也时有发生。当经过一座高层的居民楼被高空抛物砸伤,找不到肇事者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全部住户赔偿。通常来说,当遇到高空抛物砸伤人可按以下方式来处理:(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
-
高空抛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高空抛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于高空抛物没有造成实害结果又没有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中“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