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一、个人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工伤鉴定的材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件》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保险条件》对于工伤认定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界定,如果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和条件的,那么是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
工伤如何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要问工伤如何鉴定,那可以从工伤鉴定的程序、时间、标准等方面进行回答。其中的每一个小细节都关系到最后的工伤鉴定结果。今天,我们就具体来探讨一下工伤鉴定标准的内容吧。以下内容由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编辑。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
-
工伤鉴定标准2021年规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在普通老百姓家庭里,大多数情况下职工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职工工资就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职工一旦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收入下降、甚至失业,对整个家庭来说就是丧失了生存的基础,此时,工伤赔偿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决定工伤赔偿的是工伤鉴定的结论,那么,工伤鉴定标准2018...
-
职业病伤残等级及待遇是怎样的?
许多职业都会有患职业病的风险,根据国家的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因此劳动者在患职业病之后可以通过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确定损伤程度,并获得工伤保险的理赔。那么,职业病伤残等级及待遇是怎样的?本站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可以帮助到您。一、职业病...
-
根据相关的规定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指的是根据相关的专业,对工作所造成的一些伤害的具体情况来进行一个等级的划分,这个等级主要包括十个等级。当然,现在的人们工作都是比较繁忙的,所以时间观念也比较强,他们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相关的规定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一、根据相关的规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