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社保纠纷律师解答2.11W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
-
教师哪年改的社保
机关事业单位确是从2014年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切地说是从2014年10月份缴纳的。按照国发〔2015〕2号《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文件来看,明确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
-
如何举报公司不交社保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社保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
-
昆山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每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医保基金结付段:4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