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时间规定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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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争孩子抚养权要具备哪些要求
律师解析:男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有利要求包括: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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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费标准在今后是否还可变更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增加或减少。增加的情况:(1)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父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1)给付方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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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孩子抚养权可以免给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律师解析:父母一方有了抚养权,孩子就是自己在抚养就不会存在抚养费的说法,因为只有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才需要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双方可以协议抚养费用的数额和负担期限的长短,协议不成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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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死亡房产怎样继承
律师解析:首先要看房产是小孩个人所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个人独有,再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进行。如果这个房产是死者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是要分一半归死者配偶所有,另外一半是属于死者的遗产,再由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