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洲盖大棚不给工程款怎么办?
一、河南郑洲盖大棚不给工程款怎么办
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
1、协商解决。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
2、诉讼。
诉讼是发生纠纷以后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二、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分为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因此,不同的身份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
1、不同身份的法律适用
(1)、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不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时,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按期支付工程款和利息,并且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法律适用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和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和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实际施工人。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施工单位没有与发包人直接签订合同,因此实际施工人在遭遇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欠付的工程款。
2、欠付工程款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和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因此提出“河南郑洲盖大棚不给工程款怎么办”这个困难,不要盲目无措,可以找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也要积极去帮助被拖欠了工程款的人员,解决这些纠纷的方式很多,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达到拿回工程款的合法要求。
-
在建筑工程中发包人主张将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处理
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
超付工程款是否可以主张返还
可以,工程价款的数额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价款结算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式仔细结算,若有差错,最好的数额就会相差很大,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款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就确定好,如果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产生了纠纷的,可以私下协商调解,如果协商调...
-
工程欠款纠纷怎么处理
拖欠工程款是工程纠纷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不同,其处理方式也有不同。譬如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应当通过诉讼方式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理由是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
-
拖欠工程款,没有书面合同,我该怎么办
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1、协商解决。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2、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