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遗产继承1.46W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也应当剥夺其继承权。
2、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为情节严重。
律依据
《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也应当剥夺其继承权。
2、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为情节严重。
律依据
《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死亡赔偿金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不属于。律师解析: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一种损失。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否平分?
律师解析: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都是平均分割的。但是,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
-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不需要交税?
律师解析:除去印花税外,一般不需要再缴纳其他税款,1、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包括了父母死亡时所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及其他合法的财产权益。遗产税在我国法律中并无规定。2、但继承不动产涉及到登记与公证问题。具体来说,过户需要按照标准缴纳1%-3%的契税。但法定继...
-
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可否需要承担
律师解答:不需要。律师解析:在法律上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不需要承担。1、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2、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进行债务追偿。3、对于继承人死亡后的债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