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解除合同,再领补偿金吗
在劳动者与劳动者雇佣单位准备签署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在法律认定范围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人就会问是先签解除合同再领补偿金吗?他们担心签署对于自己不利的协议,但又怕拿不到补偿金。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本站小编为您解惑。
一、先签解除合同再领补偿金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不是领取补偿金的前提,两者无直接联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通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包含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等内容。
二、《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由此可见,先签解除合同再领补偿金吗?这个问题是一个伪命题,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或者胁迫劳动者做出先签解除合同再领补偿金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劳动法规定在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在15日内转移资料完毕。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经营亏损时如何撤销承包合同
律师解析:经营亏损撤销承包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和法定撤销。1.协议撤销是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2.法定撤销是出现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法定可撤销事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
-
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况
律师解答: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多种。律师解析:合同的终止情形有:1、合同已经履行。2、合同债务相互抵销。3、合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合同债权人免除债务。5、合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合同解除的。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解析: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包括有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制定合同时约定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
-
借款合同该怎么解除
律师解析:借款合同解除的方式分别有:借款合同双方约定解除的,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解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利息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