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合同中托运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审查1.4W
货物合同中托运人要注意如下: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
2、托运人应当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一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
2、托运人应当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一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必备信息
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1、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2、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3、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4、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6、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7、严格防止与原合同...
-
签订合同主体要求是什么?
一、签署合同主体要求是什么?《民法典(自2020年1月1日施行)》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订立合同主体的条件,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部力。而合...
-
山林承包合同可以否转让
律师解析:1、山林承包合同是可以转让的。2、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3、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没有经过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
-
政府采购合同审核主要审核哪些?
一、审核合同订立期限与形式的时效性。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政府采购合同排除其他两种合同形式:即采用口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