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如何进行清算
一、股份公司如何进行清算
股份公司的清算,是指股份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规定,除因合并、破产而解散外,其他各种方式的解散都必须进行。这是因为合并而解散的公司的权利义务已转移到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故不必清算。公司因破产而解散,其财产处分的办法须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去处理。公司因破产后不会有剩余财产,因为全部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才叫破产,因此它只是满足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清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清算;另一种是法定清算。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法定清算,基本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了结公司的现有业务,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分派剩余的财产,都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不过法定清算受法院监督更为严格。
股份公司解散,首先要确定清算人,即在公司解散过程中从事清算事务、处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及债务的执行人。清算人的产生一般有几种情况:第一是公司董事担任清算人;第二是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清算人;第三是法院指派清算人。
清算人编造清算期内会计表册,提请股东大会承认。在股东大会承认会计表册后一定期限内,清算人向法院申请进行清算终结的登记。一经法院核准清算终结登记,清算程序即告终结,公司法人资格即告消失。
二、股份公司的重整
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
-
破产清算债权人
破产清算债权人,债务债权法律专题精选律师·讲解实例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
-
申请重整是否属于破产申请?
律师解析:申请重整是不属于破产申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由法院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重整后,公司可以恢复正常运作,若不能重整的,才会申请破产。法...
-
公司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解析:公司不注销,若是六个月以上不营业,就会被自动注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人员三年内便无法注册新的公司。未经过依法清算的公司,不能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
-
公司破产清算是查所有的帐吗
不是清算是查所有的帐。公司破产一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