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如何注册?
一、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如何注册?
1、企业字号查询
2、名称预先核准
3、办理企业预赋码(市经贸信息委)
4、前置批文(需要才办)
5、办理外资批准证书(市经贸信息委时间是1个月)
6、办理营业执照
7、刻全.套印章
8、申领机构代码
9、申领国、地税
10、办理外汇登记证(外公司注册只办到这一步)
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怎么样的?
(1)分1期缴付:由股东在本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半年内一次性投入。
(2)分2期缴付:第一期由按出资比例在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至少投入注册资本的15%,其余部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其他:(注意:同时出资期限需满足上述(1)或者(2)的法规要求,投资性公司可以5年内缴足)
三、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一)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二)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三)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四)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说是外资企业的话,那么应当严格的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注册并且成立,否则的话是没有办法设立的。流入外资企业在投资的额度方面也是有明文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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