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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不参与经营负责人吗?

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同时我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世界强国,而我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个企业公司的发展,因此对于公司企业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公司中主要代表人是公司法人,法人要进行负责一定的责任,那公司法人不参与经营负责人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公司法人不参与经营负责人吗?

一、公司法人不参与经营负责任吗?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此外,在企业的偷税漏税、走私、消防、安全生产等等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有关机关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一个核心人物,而这个核心人物就是公司法人,对于公司的管理有我国有公司法来进行管理,公司法是来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营,避免出现因为个人的失误而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来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