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方式是怎样分类
股权确认方式分类如下:
(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
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
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而主张股东身份。
(二)根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类:
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内部关系包括: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在内部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主义,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依据该意思对股权进行判断。
2、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外部关系包括:第一,因公司的债务引起的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因增资扩股引起的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相对于公司与旧股东或者与发起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新股东是第三人。在外部法律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商法的表示主义,根据工商登记等对外材料确认股权。
(三)根据原告的类型进行分类:
1、股东提出的确认之诉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
2、公司提出的确认之诉。公司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通常都是在其他诉讼中附带的提出,作为其他诉讼的前提。对于公司单独对股东提出的股权确认之诉,必须保持警惕,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诉讼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3、公司债权人对股东提出的确权之诉。当公司对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足时,则债权人有权对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公司承担清偿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
股权质押,违约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
-
如何划分股权转让协议的种类?
律师解析:划分股权转让协议种类的方式:1、按照抓让主体,可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2、按照转让价格,可分为无偿转让和有偿转让;3、按照转让范围,可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4、划分股权转让协议的种类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是否要其他股东同意?
律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
-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钱纠纷管辖法院要怎样确定?
律师解析:分两种情况,如果股权转让纠纷涉及到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股权转让协议产生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可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确认管辖法院,但仅限于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