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权限
法律3.13W
请问加收滞纳金可以行政复议吗?
关于加收滞纳金可以行政复议吗这个问题,我做出如下回答: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兼顾“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认为,纳税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提供纳税担保的,若与“实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相同,不被继续加收滞纳金,则无损“国家税收收入”;若有异于“实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而被继续加收滞纳金,必将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是纳税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所明确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与“提供相应的担保”系《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的两种前置条件,若两者有所区别,前者无须继续加收滞纳金,而后者继续加收滞纳金,则无异于变相限制了纳税人的选择权,架空了“提供纳税担保”这一行政复议前置条件。按照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所规定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标准,纳税人即便无力(既包括无足够的资产,也包括无足够的流动性资产)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只要成本或损失不低于“年利率18%”,也会不惜采取变现非货币资产、外部债权或股权融资等方式,来实现税款及滞纳金的实际缴纳,从而满足申请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显然,不以经营为目的的变现资产、融资等行为,无疑会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即便纳税人穷尽一切方法,也存在确实无法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可能。此时,纳税人很可能会望“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而却步,放弃以提供纳税担保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合法权利。由此可知,若对提供纳税担保而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相对人继续加收滞纳金,则必然使行政相对人的复议权利得不到充分的保护,既不符合《行政复议法》所确立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目的,也背离了《行政复议法》所确立的“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之立法宗旨。-
二手房买卖能不能过户
二手房买卖能不能过户1、二手房买卖能过户。二手房过户应当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由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房管局收件后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后到房管局审查确认已完税,领取过户回执。2、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
-
车辆轻微剐蹭如何处理
车辆轻微剐蹭如何处理发生轻微剐蹭后,要按照以下流程处理:第一,对事故现场拍照,并且挪车。拍照是快速处理重要的证据,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后打开双闪、在适当的距离设置安全警告装置。第二,报交警和保险公司。打110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第三,到...
-
挪用资金后归还能免责吗
挪用资金后归还能免责吗1、如果挪用单位资金未超过三个月归还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挪用资金是否构成犯罪,要考虑到几个方面的因素:挪用的时间、用途、金额、是否归还。如果已构成犯罪,虽归还但司法机关仍...
-
离婚协议书上的子女能否共同抚养
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您好: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自然遵循男女双方的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1、孩子是否必须归另一方?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2、抚养费该怎么支付,支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