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房屋拆迁补偿
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总则
1、为规范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苏省贯彻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2、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补偿公平的原则。
3、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政府计划安排,负责属地内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组织推进工作。
4、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转包房屋征收实施任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县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物价、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税务、民政、审计、监察、国资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屋征收部门牵头,规划、国土部门负责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建筑合法性的调查、认定工作,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应予以配合;城管部门负责做好违法建筑的认定、处理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分区域公布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销售平均价以及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提供房屋征收评估相关技术参数;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籍资料,依法维护征收工作的正常秩序;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听证、代理诉讼及司法强制执行衔接工作,法制部门负责协助和把关;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征收范围内经营单位或经营户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及税费缴纳情况;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情况。
-
我想问一下酒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我想问一下酒驾摩托车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二手房买卖能不能过户
二手房买卖能不能过户1、二手房买卖能过户。二手房过户应当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由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房管局收件后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后到房管局审查确认已完税,领取过户回执。2、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
-
工伤五级伤残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五级伤残怎么赔付1、医疗费:以发票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4、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5、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6、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