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失一審勝訴二審能敗訴嗎
醫療過失一審勝訴二審能敗訴嗎
民事訴訟一審勝訴,二審也有敗訴的可能。
二審是否勝訴取決於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如果證據充分,可以獲得勝訴。如果證據不充分,而被告上訴後有新證據提交的,可能會敗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一百四十九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閲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逕行判決、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一律使用裁定。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應當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後,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准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依照本章規定外,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第一百五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從上述可以看出,醫療過失一審勝訴二審也有敗訴的可能。並不是一審勝訴之後,二審就一定能夠勝訴。我國法律對於這方面有着明確的規定和特殊的説明。所以説只有掌握證據,熟知我國的相關法律,才能在一審勝訴之後,勝訴二審,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荊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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