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程度分級的規定是什麼?
法學理論把民事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五個檔次,醫療事故責任作為民事責任的範疇,對其責任程度的劃分也不能離開這種方式。在司法實踐中,通常借鑑法醫學“損傷參與度”的分級標準來確定過錯方責任程度。其分級標準為:
第一等級:死亡、後遺障礙完全是由損傷所致,損傷參與度100%;
第二等級:死亡、後遺障礙是損傷和既往疾病共同所致,但損傷是主要因素,損傷參與度為75%;
第三等級:死亡、後遺障礙是損傷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結果,二者作用程度等同,損傷參與度50%;
第四等級:死亡、後遺症障礙是損傷和疾病共同所致的結果,但疾病是主要因素,損傷參與度25%;
第五等級:死亡、後遺症障礙完全是由疾病導致的結果,損傷作用可以排除在外。損傷參與度0%。
“責任程度”即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比重,也是醫療過失行為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法律因果關係,它是條例中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應考慮的三個因素之一。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中明確了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其中的完全責任,是指醫療事故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主要責任指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責任是指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輕微責任是指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是難免會生病去醫院看病的,此時我們如果在醫院看病的過程中遇到醫療事故糾紛的時候,最好是尋求律師的幫助,更好的保護自己的人身以及財產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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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發生醫療事故後,患方可在一年內提出醫療事故的鑑定,若是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憑藉鑑定結果,患方可以醫療機構協商解決,或者將其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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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後怎麼上訴
律師解析:(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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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過錯誰管醫院?
一、發生醫療過錯誰管醫院?發生醫療過錯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管醫院,發生醫療事故後,醫院要承擔人身傷害賠償的責任,並且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如警告、吊銷執業許可證等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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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情形
非醫療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1)醫療機構私自生產、配製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批准的藥物,給患者造成損害的。(2)醫用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損害。(3)因患者無錢醫院不予收治搶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殘廢等嚴重後果的行為。(4)使患者多付出醫療費和承受本可避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