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有哪些項目
醫療過錯賠償就是我們常説的醫療賠償,對於大部分遭遇了醫療事故的人來講,是很想了解醫療過錯賠償標準的相關知識的。為了幫助大家正確認識醫療過錯賠償標準,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講解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有哪些項目,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的區別:
(1)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醫療過錯是指醫療事故以外,由於醫院的過錯,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過錯。
(2)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在適用法律上存在差異,從而在鑑定、賠償數額等存在明顯不同。
二、醫療過錯的賠償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一)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十二項醫療過錯賠償標準,賠償都是根據受到傷害的不同程度進行賠償。發生醫療上的事故首要進行鑑定是醫療過錯還是事故,不同的鑑定有着不同的賠償標準。如果以上小編的介紹併為您解決您的問題,請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對您做法律上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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